科技专栏
  • 科研动态
  • 首页 > 科技专栏 > 科研动态 > 政府与企业债券并行 智慧城市建设需hold住
    科研动态

    政府与企业债券并行 智慧城市建设需hold住

    2013-09-09  文章来源:物联网

    2013年的8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文件。文件中明确表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各试点城市要出台鼓励市场化投融资、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等政策",并且"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企业债"。

    其实早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就有多家智慧城市概念企业实现登陆创业板,并有相关企业实现在新三板挂牌。此外,智慧城市概念中小企业还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企业早早地便意识到了智慧城市建设是一盘大局,要做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企业资金如若跟不上发展建设的步伐,很容易拖垮企业整个良性生态链。因此即使没有政策支撑,各企业也都自发地运用了不同的市场融资方式来筹集建设资金。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意见文件的出台,则正式在政府主导的层面上给予了企业发行智慧城市企业债以政策支持。

    接受市场融资是企业迅速扩大资金的有效途径,而有了资金,企业所参与的那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也才不会出现无钱开工以致最终烂尾的局面。如此分析来看,就目前而言,鼓励企业发行智慧城市企业债在一定程度上是绝对有利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只是在这个发行债券的过程中会否出现偏离主旋律的插曲则要细细思量了。

    怎样借发行企业债之东风,政府还需做好企业资格审核的"把关人"

    第二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大幅增加,在政府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扶持的背景下,必将带动智慧城市投资市场的大规模增加,业内均预估其撬动的投资必将以数万亿元计。面对如此大的市场机会和利润蛋糕,不想分一杯羹的企业可能是少之又少。

    除去各大型企业和已经成名在外的智慧城市相关企业,还有许多中小型企业也将加入这场争夺市场机会的战争。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将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募资,但并非每一家企业都能达到符合发行智慧城市企业债的资历。因此政府在审核企业发行债券资格时应该严格审查企业的资产情况,以及以往发行债券情况和信誉度等,在源头上杜绝"皮包公司"出现的可能性。如申请发行企业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可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可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要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只有满足符合资产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发行智慧城市企业债,否则难保有些企业滥竽充数,借国家利好政策之机行不义之事。

    而在这个审查的过程中,政府的"把关人"角色一定要做好,且要防止"糖衣炮弹"的攻击。谁说发行企业债的资格审核对于各企业之间来说没有竞争关系就不需要防微杜渐呢,"有人的地方必有战争的俗语"的流传不是没有缘由的。智慧城市的企业审查不能出现像物联网专项资金拨款那样的覆辙。

    再者,在发行债券的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督,不能审核资格后就放任企业不管,要杜绝企业出现募集资金后没有将钱用到建设智慧城市项目上的情况。

    且在操作发债券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也是必须要考量的。在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以及在漫长的投资回收期间,企业还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资本市场将为智慧城市建设加速发展提供强大的助推力,但助推的方向一定要把握好,不能误入歧途导致助推力反变阻力。

    政府扶持资金有上限,智慧城市产业链自身还需"立"与"破"

    若干意见文件中提到,"在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内,由各省、自治 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先不提政府这部分资金有多少,且看看智慧城市建设是否值得纳税人的这笔"被投资"。

    工信部在2012年发布了《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后,无锡当地的上市公司和物联网相关概念股一片热闹景象,纷纷谈受益。但受益归受益,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源动力始终未能在政策的偏爱下明朗化。中国的物联网行业里,该是鱼龙混杂还是鱼龙混杂,像许多人说的,缺乏物联网行业标准的约束,谈何产业链的完整与强化。

    如今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也步入了像物联网发展中期一样的情况,政府资金救助、政策利好因素等从天而降。但智慧城市建设却始终未能形成一条清晰的产业链,原因在于智慧城市的根本始终飘忽不定。智慧城市需"立",因为智慧城市必须要立足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应该是建设一个人与城市和谐发展共享智慧的城市,而非钢筋水泥的高科技中住着一群连智慧城市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民众本应是智慧城市建设参与的主体,享受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各种便利和智能化服务,并通过不断完善自我做一个与智慧城市相适应的智慧市民。

    智慧城市建设也需"破"。破除现有的条条框框,从大局着眼的同时从实际出发。无论重应用派还是重理念派,智慧城市的建设都应该隔绝"信息孤岛"的出现。做好智慧城市产业链的规划才有投资的价值,而政府在掂量政府债券资助分量时也应该慎重其事,不可盲目跟风。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搞"高大全"。智慧城市的建设包含许多领域,一个城市的发展不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面面俱到,那么政府的这笔资助金就应该用在最需要用钱的刀刃上。

    总而言之,智慧城市的建设工作始终是政府、企业、民众多方参与的工作,智慧城市产业链能否形成良好机制,也靠各方共同努力,其中利益驱使明显的企业自然更是建设主力。而现行环境下是否适应企业发行债券?智慧城市概念股如何将"数字收益"化为智慧城市实实在在的助力,政府如何把握政策资金发放等问题,在智慧城市和金融密切结合的日子里,未来的路大家都在拭目以待。智慧城市建设走过最初的盲目热衷与摔跟头交学费的阶段后,已经进入摸索成熟产业链的阶段,在这个建设的关键时候,政府的资金帮助与政策扶持很必要,但也需慎重,要防止整个行业的行差踏错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在面对企业债券和政府债的双重诱惑下,考验的是智慧城市行业发展的成熟程度。而政府的决策力、企业的良心和望债券而蠢蠢欲动的各方判断力,可都要能hold住。